![]()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最强的科技创新创业孵化组织。以推动产学研一体化与产教融合为目标,以“创新、高效、协作”为工作宗旨,运用了现代企业式的管理运营模式,最大化的联动学校现有技术和人才资源优势,并由国内顶尖无人机企业参与,着力培养关于无人航空器技术方面的技术人才,不断孵化科技创新与科技创业项目,努力帮助一届届勤信学子,实现自己的技术创新与创业梦想,并努力成为全国知名技术成果转化与科技项目孵化平台!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无人航空器技术研究协会 地址: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12号实验楼407室 联系人:张志强(教授) 电话:13240480003 E-mail:381869495@qq.com |
![]()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无人航空器技术研究协会 协会章程 1.总 则 1.1本社团的名称: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无人航空器技术研究协会(简称:无人机协会或信息科大无人机协会); 1.2本社团的性质:由在校学生、自愿结成的进行与无人航空器技术相关的,集项目 开发、学术研究、知识教学、无人航空器业务服务于一体的技术类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1.3本社团的宗旨:本社团以提升创新思维能力、激发学习研究兴趣、增长学生工程实践经验、扩充相关技术知识同时支持学生技术孵化及技术创业为根本宗旨; 1.4本社团是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成员,接受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的领导,接受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团委和校学生会的监督管理,接受指导单位机电工程学院的指导。
2.业务范围 2.1活动地点 2.1.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小营、清河及其他校区; 2.2活动内容 2.2.1以承接校内课题项目为基础,开发无人飞行器相关技术; 2.2.2对社团成员进行无人机相关学科(航空、机械、电子控制、软件编程等)的开放性教学培训; 2.2.3进行与无人航空器器相关的专业技术论文、相关专利的发表与申报; 2.2.4与校外企事业单位进行合作,承接社会上的无人飞行器及其相关技术的开发工作; 2.2.5利用无人航空器,在校内外进行非营利航拍服务活动; 2.2.6利用自身的技术储备和平台优势,结合行业实际的商业需求方向,不断帮助会员孵化产品及企业。
3.会员管理制度 3.1申请资格 3.1.1申请人必须是我校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或社团发展所必要的校外人士; 3.1.2承认并严格遵守本社团章程及相关行政规定; 3.1.3对社团活动拥有足够兴趣与热情。 3.2入会程序 3.2.1申请人经已有会员,向社团执行委员会提交入会申请表; 3.2.2通过行政能力测试、社团基础面试和志愿部门负责人专业面试后,确认岗位职责,并经社团执行委员会审核备案后,方可入会并加入相关部门; 3.2.3确认加入的会员,个人信息由行政部更新至社团相关通讯录,并由行政部建立个人档案。 3.3会员权利 3.3.1社团成员享有参加社团内活动的权利; 3.3.2社团成员享有对社团所有设备和文献的使用优先权; 3.3.3社团成员享有对社团工作讨论,发表意见,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3.3.4社团成员享有按程序加入或退出本社团的权利; 3.4会员义务 3.4.1执行社团执行委员会及所属部门的工作决议; 3.4.2社团成员需遵守章程,维护本社团的团结和声誉; 3.4.3社团成员需参加活动,为社团活动出谋划策; 3.4.4社团成员应积极完成分配的工作,并及时向本社团相关工作负责人反馈成果; 3.4.5社团成员有义务推荐优秀人才进入社团当中,使社团不断壮大。 3.5会员退会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社团行政部部长和执行委员会委员,变更通讯录并移交工作; 3.6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行为,经社团执行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讨论后,根据情况予以社团内处分或社团除名。
4.组织结构及各执行机构干部的产生 4.1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团全体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委会),最高执行决策机构是社团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最高监督检察机构是社团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委会),执行机构为各职能与事业部门; 4.2全委会的组成与权责 4.2.1全委会的由社团全体注册会员组成,由执委会进行会议组织与筹备工作,由监委会进行会议程序监督工作; 4.2.2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 4.2.3全委会负责对执行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委员及各部门部长进行选举(决定); 4.2.4全委会负责对委员会委员、干部的质询与罢免; 4.2.4全委会负责审议并确定年度社团工作规划; 4.2.5全委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注册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并产生合法决议。 4.3执委会组成与权责 4.3.1执委会设立主席一名、秘书长一名、副主席一名、常务委员若干和委员若干; 4.3.2执委会负责起草社团章程修改提案; 4.3.3执委会负责起草年度社团工作规划; 4.3.4执委会负责拆分下发日常工作并收集成果反馈; 4.3.5执委会负责日常工作的决策并监督决策执行; 4.3.6执委会负责组织召开全委会,对社团年度计划、重大人事任免进行审议确定工作; 4.4执委会成员的产生 4.4.1执委会候选人须参与社团工作至少一年; 4.4.2新任执委会主席由上一届执委会内部会议通过遴选确认候选人名单,提交全委会进行选举,由全委会与会人员半数以上投票通过,则候选人为正式新任执委会主席。如过经两次选举,均没有任何候选人超过半数通过,为保证社团工作正常开展,以票数最高人选任代理主席,由新一届执委会另行组织会议进行选举。当执委会主席由于特殊情况,被罢免或者无法履行职责时,在选举出新任执委会主席前,由副主席任代理主席,履行主席工作职责与义务; 4.4.3新任秘书长由新任主席提名,全委会决定。全委会半数以上通过,则候选人为新任执委会秘书长,如候选人得票未过半数,则为代理秘书长,由新一届执委会另行组织会议进行决定。在一般情况下执委会秘书长同时任新任行政部部长; 4.4.4新任执委会副主席由上一届执委会内部会议通过遴选确认候选人名单,提交全委会进行选举,由全委会与会人员半数以上通过,则候选人为正式新任执委会副主席。如过经两次选举,均没有任何候选人超过半数通过,为保证社团工作正常开展,以票数最高人选任代理副主席,由新一届执委会另行组织会议进行选举; 4.4.5常务委员:由新任主席提名,全委会决定。全委会半数以上通过,则候选人为新任执委会常务委员。在一般情况下,执委会常务委员为各部门部长候选人; 4.4.6委员:由新一届主席提名,全委会决定。全委会半数以上通过,则候选人为新任执委会委员; 4.4.6执委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委员的岗位职责细则,参见《社团执行委员会成员岗位职责细则》。 4.5监委会组成与权责 4.5.1监委会设立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一名、常务理事若干、理事若干; 4.5.2负责审定执委会提交全委会的社团章程修改提案; 4.5.3负责审定执委会提交全委会的年度社团工作规划草案; 4.5.4负责收集全委会成员对执委会成员、部门干部的检举,并根据情况进行调查、临时任免,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建议书提交执委会和全委会做最终任免决定; 4.5.5负责监督执委会成员和部门干部的日常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果,并根据情况向执委会及全委会提交人事任免建议书; 4.5.6对社团进行校内外资源的对接、导入及校内外资源的管理; 4.5.7对社团财务情况进行监督与审计,对不良财务行为向学校相关部门提交处理意见; 4.5.8对本章程及章程中涉及的关键社团制度进行最终解释; 4.5.9当会员违反本章程及涉及的相关规定,或会员间对本章程及涉及的相关规定出现分歧或纠纷时,按照规定作出裁判。 4.6监委会成员的产生 4.6.2监委会候选人须累计参与社团工作3年以上,或为社团孵化企业、合作单位、指导单位的授权代表,或为对社团发展有重大意义的校内外人士; 4.6.3新任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及理事,由监委会通过内部选举确认候选人名单(理事长与副理事长须为本校毕业生或教师、同时有本社团指导老师或执委会主席工作经验),提交全委会进行决定,由全委会与会人员半数以上投票通过,则为新一届监委会成员名单。如全委会未通过名单,则由监委会内部选举更改名单后再次提交,直至通过为止; 4.6.4监委会成员岗位职责细则,参见《社团监督委员会成员岗位职责细则》。 4.7各部门组成与权责 4.7.1社团目前共有四个职能部门,分别为:行政部、技术部、操控部和宣传部;一个事业部门,为:项目事业部; 4.7.2各部门设立部长一名、助理部长一至两名、干事若干,并从校内外聘请部门专业顾问若干; 4.7.3各部门因分工不同,给自拥有不同的专业职能,但总体上负责执行执委会工作决议,完成执委会下发的工作任务,实现每年的社团年度工作规划。具体部门及岗位分工,参见《社团各部门职能》及各部门岗位职责细则。 4.8部门干部的产生 4.8.1行政部部长由新一届执委会秘书长(或代理秘书长)自动兼任; 4.8.2其余部门部长,由新一届执委会根据新一届执委会常务委员及委员名单,通过内部评议后确认候选人名单,通过监委会审核后,提交全委会决定; 4.8.3助理部长由新任部长推荐,通过执委会审核后,交由行政部进行备案; 4.8.4部门干事及其职责划分,由各部门内部讨论确认后,交由行政部备案; 4.8.5部门顾问及其职责划分,由各部门内部讨论确认后,正式发顾问聘任通知并交由行政部备案。
5.资产管理及使用原则 5.1社团经费来源包括:社员会费、学校拨款或专项资金、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服务的收入、合作企事业单位赞助款; 5.2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用于日常行政开支; 5.3社团日常经费账户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必须用于本章程和相关规定范围内的社团事业发展,由执委会分配预算并由监委会监督,不得挪作他用; 5.4社团账户记账及审批制度,参见《社团财务申请及审批支出细则》; 5.5本社团换届前,上一届社团执委会须接受上一届社团监委会财务审计,并由上一届执委会主席作为代表,向全委会汇报上一届执委会期间的财物开支情况及相应成果。
6.章程的修改程序 6.1对本章程的修改提案,由社团成员向执委会或监委会提交书面建议,由执委会组织召开全委会讨论并投票,经全委会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后,提交监委会审核,经监委会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在内的半数以上人员投票通过后生效; 6.2生效后新章程须由执委会专门召开会议宣读并组织会员学习。
7.附则 7.1本章程未涉及的细节制度,参见相应的行政细则(包括《社团工作基本要求》、《社团年度选举大会及工作评审会议细则》等); 7.2本章程经社团全体委员会表决通过; 7.3本章程解释权属本社团监督委员会,当涉及到违反本章程或对本章程产生理解分歧时,由监督委员会组织仲裁工作; 7.4本章程自校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无人航空器技术研究协会 二零一六年十月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无人航空器技术研究协会 社团关键细则指导意见及临时管理规则 (试行 V1.0)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无人航空器技术研究协会 监督委员会 2016年10月9日
1.社团执行委员会成员岗位职责细则撰写指导意见 《社团执行委员会成员岗位职责细则》目的是约定执委会内部各职位的责权边界,方便执委会成员之间配合,避免权力交集、多头管理等管理问题。 1.1执委会主席,作为执委会的最高代表,其主要职责是:主持召开执委会会议;对执委会成员工作情况和社团日常运营情况予以评价;在执委会内部存在较大争议时;进行平衡与决策;思考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草案;思考并制定社团章程修正案;对社团财务开支负主要领导责任。 1.2执委会副主席,作为执委会主席的重要备份人选,其主要职责是:在必要时代表主席组织召开会议;在必要时代替主席出席活动或发言;参与执委会内部的工作讨论和决定;在主席被临时罢免时作为主席的第一顺位继承直至新任主席选举结束。 1.3执委会秘书长,作为执委会的核心行政长官,其主要职责是:将执委会的决议形成文件及通知下发各部门;监督执委会工作决议在各部门的落实情况并将情况反映给执委会成员;召开会议前配合主席制定会议议题与流程;根据实际情况向执委会提交执行建议;在主席被临时罢免时作为主席第二顺位继承直至新任主席选举结束。 1.4执委会常委与委员,作为执委会的重要参与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参与执委会工作的讨论与投票决议工作;执委会进行决策时;汇总各自收集的信息并提交执委会讨论参考;共同保障执委会及其主要领导按照章程及社团规则处理社团日常工作;协助监委会监督执委会主要领导的工作情况。
请执委会主席根据以上建议,讨论《社团执行委员会成员岗位职责细则》的方案,并尽快交由行政部完成相关细则的撰写。
2.社团监督委员会成员岗位职责细则撰写指导意见 《社团监督委员会成员岗位职责细则》目的是约定监委会内部各职位的责权边界,方便监委会成员之间配合,避免权力交集、多头管理等管理问题。 2.1监委会理事长,作为监委会的最高代表,其主要职责是:代表监委会签发工作意见与通知;出席校内外重要场合;组织召开监委会重大工作会议、为监委会和社团工作提供关键工作建议。 2.2监委会副理事长,作为监委会日常工作的关键行政长官,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召开监委会日常工作会议;为监委会及社团工作提出重要工作建议和指导方案;对执委会工作及社团运营状况提出关键评价和监督;汇总社团成员对干部的检举信息并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代表理事长出席校内外重要场合;代表理事长组织重大工作会议;理事长不能履行工作职责时代行工作职责;代表监委会对章程与相关制度进行最终解释;对社团校内外资源进行管理备案。 2.3常务理事及理事,作为社团的合作单位代表、元老及校内外重要人员,同时作为社团校内外资源的重要导入者、社团工作的重要建设参与者,其主要职责为:引导校内外资源参与社团建设;接受会员对社团干部的检举;配合理事长与副理事长进行监委会日常工作;在监委会上发表工作意见与建议并参与工作决议投票;监督理事长与副理事长工作。
请社团监督委员会副理事长根据以上建议,讨论《社团监督委员会成员岗位职责细则》的方案,并尽快交由相关行政人员完成相关细则的撰写。
3.社团财务申请及审批支出细则撰写指导意见 《社团财务申请及审批支出细则》目的是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社团财务申报、审核、支出、回溯审计的完整管理体系。既方便各执行部门使用社团经费,又避免社团执行长官浪费社团经费甚至贪污挪用社团公款。 3.1社团账户银行卡,由社团行政部部长、执委会秘书长保管,并由主席对每一笔开支的金额、开支原因进行记录(用excel表格)。 3.2日常开支须由支出人填写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社团执委会主席或主席授权副主席分别签字后,由主席或副主席记账后交由秘书长备案,方可由秘书长转账或提现支出。 3.3每周执委会例会由主席或副主席向执委会提交当周的财物收入及支出表,汇报财务情况。 3.4事业部门或职能部门产生财务收入,应在扣除个人嘉奖后(嘉奖额度由执委会和当事人协商或当时相关政策规定确定),统一交由执委会处理,由主席进行记账,并由秘书长存入账户。 3.5监委会可不定期要求执委会提交财务报告,对财务情况和成果进行质询和审计,如发现违规财务情况,视违规严重性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6执委会至少每年一次向全体委员会汇报和公示财务收支状况,接受全体委员会的质询。
请执委会主席根据以上建议,讨论《社团财务申请及审批支出细则》的方案,并尽快交由行政部完成相关细则的撰写并落实执行。
4.社团工作基本要求及违规处罚细则撰写指导意见 《社团工作基本要求及违规处罚细则》目的是制定一套规则增加社团骨干团队的服务精神与日常工作能力,并且让工作不合格的人能够及时的被发现并从骨干团队中清除出去。现对社团工作基本要求制定时给予如下建议: 4.1社团骨干成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重视“工作信誉”,言出必行,如果承诺事情没有按时完成并且没有提前通报负责人,出现一次则予以部门内、委员会内部警告;出现第二次予以严重警告并根据情况予以团队内部处分,干部则撤销干部身份,并大会通报批评;出现三次则会员体系内除名; 4.2社团会员,在正式工作中必须服从符合章程和规定的会议决议,在日常工作中,遵守部门负责人命令。如对工作有争议,可按照规定渠道反映,不得私自违反规定和当众违抗上级命令。违反者出现一次则予以部门内、委员会内部警告;出现第二次予以严重警告并根据情况予以团队内部处分,干部则撤销干部身份,并大会通报批评;出现三次则会员体系内除名; 4.3团队间工作协调严格遵守《社团工作协调及行文规范》,违反者,违反一次则予以部门内、委员会内部警告;违反第二次予以严重警告并根据情况予以团队内部处分,干部则撤销干部身份,并大会通报批评;出现三次则会员体系内除名; 4.4社团干部在自己所隶属的部门内,没有按照要求完成例行工作的(周例行汇报、年度例行会议等)或未尽岗位基本管理义务等(如下级没按照规定完成任务时或违抗管理命令时,没有按规定及时警告与处罚并向上级反映的),由执委会收集情况,第一时间上报监委会,监委会根据工作影响给予处理意见。
请执委会主席根据以上建议,讨论《社团工作基本要求及违规处罚细则》的方案,并尽快交由行政部完成相关细则的撰写并严格监督执行。
5.社团年度选举大会及工作评审会议细则 《社团年度选举大会及工作评审会议细则》目的是制定社团一年一度的选举及工作评审大会(以下简称年度全体大会)的流程规范性,明确会议目标、流程等,方便执行委员进行有效的组织。 5.1每次社团年度选举及年度工作评审会议前,时任执委会主席应代表执委会签发正式的会议通知,内容包含会议目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议题与流程,并将下一年度工作规划草案和新一届干部名单作为附件,由时任执委会秘书长配合通过各种渠道公示与下发通知扫描件; 5.2所有文件在全体委员会讨论之前须由监委会理事长或副理事长代表监委会全体成员审核并签字确认; 5.3会议筹备召开由执委会及行政部共同组织完成,包括选择场地、准备上会纸质材料、准备宣讲内容、邀请与会人员等; 5.4每年暑假前,执行委员会需讨论出新任执委会主席候选人(两人),并由时任执委会主席与新任主席候选人共同完成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于暑假期间提交监委会进行审核通过,形成新一年度的《社团年度工作规划(草案)》,制定工作计划消极的,将被取消候选人资格; 5.5每年9月1日-10月1日,由社团执行委员会根据章程确认新一届领导核心的候选名单,并提交监委会审核,新一届执委会主席候选人,根据章程组建自己如果当选后的团队候选名单,交由监委会审核。最终由时任执委会主席汇总成年度全体大会的上会材料中人事任免部分的内容; 5.6每年10月1日-11月1日(招新完成后),由时任社团执委会组织全委会召开社团年度全体会; 5.7按照流程,全体会的顺序应为:(1)上一届执委会主席汇报工作成果及财务公示,并接受全委会质询(2)全委会对新一届社团干部进行选举或决定(3)由新一届主席汇报下一年度工作规划并接受全委会讨论、质询和表决(4)新一届社团干部向全委会全体成员致谢并由新一届执委会主席致辞闭幕。
请执委会主席根据以上建议,讨论《社团年度选举大会及工作评审会议细则》的方案,并尽快交由行政部完成相关细则的撰写。
6.社团各部门职能规定 《社团各部门职能规定》目的是明确社团各部门职能职责,并指导各部门负责人围绕部门使命与职责,明确自己的工作分工,制定本部门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计划。同时便于执委会拆分下发工作和对部门工作成果进行监督。 6.1行政部 使命:受执委会领导,完成执委会决议,保障社团正常行政运转。 职责:起草工作通知和相应规定及文书;社团活动的执行工作;协助执委会进行部门行政协调工作;管理社团资产保障社团资产安全;管理社团人员档案;更新社团人员通讯录。
6.2技术部 使命:凝聚一切校内外技术力量,帮助会员在技术方面进行成长,并完成社团分派的技术任务。 职责:对机械、航空、电子电气以及编程技术进行专业研究并积累校内外相关技术人才联系方式;接受执委会的统一领导,并完成通过执委会和项目事业部正式立项下发的校内外项目中相关技术工作;完成技术专利的交底书撰写;完成科研突破的论文撰写。
6.3宣传部 使命:通过互联网、海报、活动等形式,对社团形象与成果进行全方位宣传。 职责:收集日常社团技术成果和活动的图文素材;对社团参与的重大活动及重大成果撰写宣传通稿;对社团视频进行剪辑形成宣传视频或宣传片;对社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内容更新与维护;对重大活动和网站的宣传材料进行文字撰写和平面设计。
6.4操控部 使命:培养相关会员无人机作业能力,同时承接校内外作业业务和参加比赛,为社团获取经费和荣誉。 职责:对校内重大活动进行影视级航拍工作支持;对校外商业航拍工作提供影视级航拍工作支持、对校外航空测量提供航测工作支持;参加各类无人机操控类及航模操控类比赛;组织培养部门会员学习航模飞行和无人机作业。
6.5项目事业部 使命:承接并组织完成校内外技术开发项目,领导技术部门共同完成开发工作,并将优秀成果孵化成产品或企业,为社团获取长期经费支持和校内外技术声誉。 职责:组织一批具有长期市场开发价值的项目并以孵化成专业企业为目标,形成长期开发项目目录;收集会员对项目方面的想法,带领其形成正式的立项文件进行申报;横向协调技术部门的专业人员,拆分技术工作,监督技术工作的执行情况;协调校内外一切技术资源解决技术难题推进项目。
请执委会根据以上建议讨论确认《各部门职能规定后》,由各部长根据各部门职责划分本部门岗位和工作分工,制定每个部门的《XX部岗位划分及职责细则》,并提交至执委会审议通过和监委会审核后,由行政部备案。
7. 社团工作协调及行文规范 《社团工作协调及行文规范》目的是让社团组织明确信息传达流程,保障社团成体系运转,避免出现问题时发生多头领导,越级协调,造成上下级或平级之间的摩擦与矛盾。 7.1工作协调包括通过邮件、微信、短信等,无论何种方式,只要是正事沟通工作内容均为工作行文; 7.2工作行文包含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三类 7.3上行文包含逐级行文、多级行文(只在特殊情况或遇到重大问题时使用)、越级行文(发生紧急情况、向直接上级多次请示长期未解决时、与上级存在争议无法解决时、由上级交办并指定越级上报时、对上一级进行检举揭发时、询问极个别且必要的具体问题时使用); 7.4平行文,如知照性通知、合作函。 7.5下行文,包含逐级行文、多级行文(需要同时向几级下属行文)、直达基层行文(多是无需保密的公告或普通文书)。 7.6以上工作协调规范适用于协会内以及协会与合作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 7.7在日常行政架构中,执委会隶属于监委会,各部门隶属于执委会。
请执委会主席根据以上建议,讨论《社团工作协调及行文规范》的方案,并尽快交由行政部完成相关细则的撰写执行。
8. 社团业务活动、优秀个人及干部奖惩细则 《社团业务活动、优秀个人及干部奖惩细则》目的是让社团中参与业务活动及日常工作的每个成员能够在认真完成工作后,除了得到自身成长方面的收获以外,还能获得适当合理的经济嘉奖和荣誉嘉奖。同时一贯表现优秀的会员及干部,能够获得合作企业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以及实习、公费外出观摩学习的机会。而让不认真完成工作的业务人员、个人及干部,能够及时被发现并予以惩罚,避免损害集体利益和造成不良的影响。 8.1每年10月份开始,社团执行委员会从所有所得收入提出10-20%的比例,作为“协会年度奖学金”,次年12月社团年会前,通过提名,选出本年度最优秀项目负责人、最敬业行政干部、最踏实基层干事、最强技术骨干和最佳专业顾问等。将奖状及奖学金一次性的发放给他们(比例可根据情况来定)。所有奖项须通过部门内推,执委会审核,全委会投票,来最终确认。 8.2完成校内项目的负责人,须至少完成以下工作内容:1.撰写项目申请书 2.完成项目答辩3.招募人员组织项目开展并按时汇报进度 4.写结题报告并提交成果 5.撰写相关论文及申报专利 6.申请经费报销。万元项目申报,撰写项目书与答辩须为同一人,完成此项工作者嘉奖800元;组织项目开展并完成结题报告,同时提交成果者,获得500元自由支配经费,并获得该项目论文和项目专利第一作者及发明人的权利,以及后续项目成果孵化的领导人资格和“协会年度奖学金”提名资格;协助完成经费报销的同学,获得每个项目200元的嘉奖;协助完成交底书撰写的同学,每封交底书通过代理审查并交局后,每项发明专利可获得500元嘉奖,每项实用新型专利获得200元嘉奖。 8.3如果项目或操控,在比赛中获得奖项,除协会负责帮助获奖人申报校级鼓励以及撰写稿件提交学校宣传口以外,获得市级及以上级别比赛者,其负责人可获得“协会年度奖学金”提名资格。所获奖金50%赞助协会发展外,其余均由个人自行支配,获奖团队同时获得赞助证书,内部公示表扬。获得投资的,则优先与协会内部孵化系统对接合作,同样获得内部公示表扬。 8.4如对外业务产生营收(如航拍、航测或开发业务),业务介绍人获得本次成交业务金额10%的嘉奖。如存在协会资产设备使用,则扣除设备使用费用后,剩余纯收入部分,50%作为协会赞助,另50%由执行负责人与执行团队自由支配,业务执行团队和业务介绍人同时获得赞助证书,内部公开表扬。 8.5行政基层及管理岗位,每年会内部推举、执委会审核确认,分别推举出3名“最踏实基层干事”提名及3名“最敬业行政干部”提名。再通过全委会投票,在提名中选出2名“最踏实基层干事”和1名“最敬业行政干部”。在每年12月社团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颁发奖品、奖状及奖金。 8.6曾获得年度嘉奖提名和正式年度嘉奖的,并始终坚持参与协会工作的同学,可在大四阶段获得协会合作企业的实习机会以及就业推荐信。并优先作为协会企业孵化的创始团队候选人。 8.7承接开发项目,因玩忽职守、缺乏责任心等主观缘故,最终导致项目完全失败的项目负责人,一年内禁止作为协会项目负责人。并由项目部门提交情况说明,执委会审核上报,监委会认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可根据情节恶劣程度,最高对责任人进行撤销干部身份、永久禁止参与项目工作和收回已获得荣誉的惩罚,并将结果全体公示。 8.8利用协会资源及影响力,承接业务工作后,未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分配,通过举报人举报后,由监委会根据事情影响恶劣程度和金额大小,最高可对责任人进行内部除名,并将处罚结果公示。
请执委会主席根据以上建议,讨论《社团业务活动、优秀个人及干部奖惩细则》的方案,并尽快交由行政部完成相关细则的撰写执行。
9. 社团人才及干部选拔要求及流程细则 《社团人才及干部选拔要求及流程细则》目的是让社团的人才选拔、人才晋升能够有一套完整而科学的方法,依靠制度和主观判断相结合的方式,有效避免制度选拔的死板和纯粹主观判断选拔的不可靠的问题。 9.1一般而言,新人须通过招新报名或内部推荐,取得并填写入会申请表。填写入会申请表后将由执委会会同行政部安排入会笔试(入会行政能力测试)及面试工作。笔试成绩及格或者有特殊技能及天赋者,经执委会评审通过后,拥有注册会员资格,在按照当时规定缴纳会费后,方可成为正式注册会员,申领会员证、协会通讯录、建立社团个人档案并在行政部备案。 9.2成为注册会员后,须根据申请表中所填写的部门志愿,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二次面试和商讨后,决定注册会员的部门归属和岗责分工。未成为注册会员者,如十分有意愿加入社团工作,且通过部门负责人面试,缴纳会费后可作为临时会员参与社团活动,但不录入协会通讯录、无会员证及社团个人档案,临时会员根据参与活动积极性和工作成绩,由部门负责人上报、执委会审核,决定是否转正。 9.3注册会员在进入社团参与社团活动与工作至少一个学期后,有资格被部门负责人推荐竞选社团部长及以上级别干部。参与社团活动与工作一个学年后,有资格独立申请参选社团干部。其间必须保证积极的活动参与度以及良好的工作信誉与口碑。如社团因发展需要或特殊情况,必须从不满足的候选人中选拔干部,其不必参选,仅为代职,直至正式选举完成。 9.4定期换届选举时间为每年10月-11月,在其他时间段出现必要的部长及以上级别干部变更,为保证行政体系完善,可由执委会召开全委会进行临时选举,或在确实无法组织召开全委会的情况下,经执委会提出,监委会审核批准后,由执委会任命临时代职后,择日举行全委会转正。 9.5成为部长及以上干部候选人,须在填写申请表后,完成笔试(干部候选人行政能力测试)和执委会内部面试,并根据此人业务能力和对社团的贡献的综合考量,方能成为正式候选人,在换届大会上接受全委会的投票与质询。 9.6参选执委会主席的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且最多的,当选新一任执委会主席,得票超过半数次一级的,当选副主席,得票超过半数的,均有资格成为执委会成员。 9.7当选执委会主席的候选人,当选后须在会上提交建议的执委会常委及部门部长名单。由全委会根据社团章程中的相关规定依次投票决定。 9.8新任执委会主席可因个人管理需要,举荐社团内部或外部不符合部长及以上干部候选资格的候选人,任代职。但须同样按照流程,经笔试、执委会面试、监委会审核和全委会质询和投票决定。代职一个学期后,可根据工作表现和贡献,由执委会提交申请,监委会审核通过后,召开临时选举大会由全委会投票超过半数方可转正。
特别说明:以上内容,在执委会未签发正式的试行细则之前,暂定以上内容为相关制度的临时规定,最终解释权、修改及裁判权由社团监委会所有。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无人航空器技术研究协会 监督委员会 理事长 张志强 副理事长 唐荣宽 |